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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5456元(128.8㎡×15元/㎡×8个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3元,原告***负担43元,被告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3-25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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