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口市国美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口通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张家口市国美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张家口商业银行小东门支行的银行存款111万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张家口通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