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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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丰宝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广丰宝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5158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价值财产。 二、若上述财产未能足额保全,则被申请人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在上述未予足额保全的范围内停止向被申请人湖北广丰宝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案涉工程款及质保金。 案件申请费1396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