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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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出版社有限公司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艺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泰博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北京泰博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艺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签订的《<一带一路><法律常识><古诗词>委托编写合同》解除; 二、被告北京艺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北京泰博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稿费50000元; 三、被告北京艺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泰博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约金31896元; 四、驳回原告北京泰博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北京泰博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518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艺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7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