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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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 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68,007元,由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上诉人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8,007元,由双方自担。 二审上诉人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鉴定费110,000元,由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和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各负担55,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