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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泗县中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理赔款1258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70元,由被告承担。 (收款单位全称:泗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账号:25***03811,转账时请注明裁判文书案号及当事人的姓名。)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