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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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昆山市华信三和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江苏群和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扬泰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3执1964号之六执行裁定书及(2019)苏0583执1964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江苏扬泰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立账户70×××40内的存款人民币978708.12元的执行并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 案外人、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