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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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濮阳长兴润滑油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院准许执行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濮县工商罚决字[2019]第06-01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限被执行人濮阳长兴润滑油有限公司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剩余罚款13.05万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费1857.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