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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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威海伟诺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成立,不得执行鲁K×××××号车辆; 二、驳回原告***要求确认鲁K×××××号车辆是原告所有财产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