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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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联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尚德森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吉林省吉联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3,395元,退还吉林省吉联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