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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洛阳金复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洛阳金复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59800元;

二、被告洛阳金复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59800元的利息,利息以598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295元,减半收取647.5元,由被告洛阳金复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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