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市富威焊剂有限公司 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伊川龙泉天森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伊川县今世福珠宝有限公司 洛阳市富威大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伊川龙泉富威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19)豫0311民初34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二、撤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19)豫0311民初348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五项; 三、洛阳市富威焊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17003.3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每笔代偿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四、洛阳市富威大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伊川县今世福珠宝有限公司、伊川龙泉富威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伊川龙泉天森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三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455元,保全费23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91元,由洛阳市富威焊剂有限公司、洛阳市富威大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伊川县今世福珠宝有限公司、伊川龙泉富威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伊川龙泉天森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