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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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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冀E×××××欧曼重型自卸货车归原告***所有;不得强制执行。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50元,由被告邢台县应急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20)冀0521执异68号执行异议裁定书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裁判日期 2020-4-20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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