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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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东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大同市旺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同市旺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位于大同市开源街北侧,红旗街东侧,“开源.万向城”4号楼10套商铺(房号为:4-XXX、4-XXX、4-XXX、4-XXX、4-XXX、4-XXX、4-XXX、4-XXX、4-XXX、4-XXX)交付后九十日内协助原告山西东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商铺产权登记手续; 二、被告大同市旺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山西东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购房款735649.9元。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大同市旺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