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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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00)瓯经初字第2650号民事调解书; 二、被申请人***偿还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从1999年3月10日起按月利率12.6‰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574元由被申请人***、***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1574元由再审申请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3-19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