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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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饶市炜海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立案执行的(2019)赣11执323号申请执行人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饶市炜海劳务有限公司、占涛、余素银、占丽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依法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