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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学林出版社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3,03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负担155元,被告***负担39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1-01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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