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永顺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567194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市永顺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