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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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中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开户行为新乡中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账号为71×××05。保全金额224995.19元。 案件申请费163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