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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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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40680元,由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永丰经济合作社负担577348元,由广西桂林兴安点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上江南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6333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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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3-20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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