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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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名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卓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西卓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43445元及相应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