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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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北纬三十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宜昌弘讯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与长阳北纬三十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弘讯管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鄂0591民初358号民事调解书]指定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给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