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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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白山市江源区宏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吉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白山市江源区宏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退还白山市江源区宏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7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