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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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融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一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与王业良共同所有位于玉林市,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损毁、变更登记; 上述财产冻结、查封限额15600元。 案件申请费176元,由申请人玉林市融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