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朝阳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朝阳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对被告朝阳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