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鸣升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长江竹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重庆市鑫源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腾意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宇鸣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9064元,由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