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强制执行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涿自然资规)罚字【2019】第4200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处罚内容第1项(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三、处罚内容第2项(罚款575928.4元),由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另行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