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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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证照、财务税务资料、档案文件等(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禁止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指使、允许他人擅自转移、隐匿、销毁、使用上述物品;如确因公司正常经营需使用上述物品,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人员可持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内容含授权人员的确认和具体使用事项的确认,表决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向本院申请使用;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陆邦一、***、杨宇新名下共价值2000万的财产;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保全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9-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