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腾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苏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常州苏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陈伟伟所有的位于溧阳市竹箦镇北关荣鑫大楼第一间的不动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