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椰老大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城南支行
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
海南众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昆南路支行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反诉原告)***、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返还保证金150000元;

二、限被告(反诉原告)***、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补偿搬迁费用500000元;

三、限原告(反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350000元、补偿金7000元,合计357000元;

四、驳回本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反诉原告***、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27600元,由***负担18300元,***、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负担9300元;反诉受理费8599元,由***、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负担5538元,***负担3061元;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1730元,***、海南客益隆商贸有限公司负担32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2-25
发布日期 2020-05-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