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盐三鑫钢管有限公司
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武汉美光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海盐三鑫钢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2566元,减半收取1283元,财产保全费1120元,合计2403元,由原告海盐三鑫钢管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3-10
发布日期 2020-05-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