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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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壮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东城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东城支行的存款(账户:37×××28_1)138150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