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诸暨市众宝汽车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诸暨市供电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诸暨市奔宝汽车有限公司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诸暨市众宝汽车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计89181元,由诸暨市众宝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