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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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怀远县跃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民初30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6民初30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怀远县跃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849905.99元及该欠付工程款从2012年12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产生的利息。 四、驳回怀远县跃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3701.12元,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93701.12元,由怀远县跃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5-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