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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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鸿伟木业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四川三一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中天地林产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为本院(2018)川01执590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