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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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 延安紫程实业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保全人延安紫程实业有限公司价值1018126.43元人民币的财产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具体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