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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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长沙市红椒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国昱锂能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有关的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9)湘0102民初8072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湖南国昱锂能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作出的《长沙市红椒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三、确认湖南国昱锂能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作出的《关于长沙市红椒园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聘免的函》合法有效; 四、驳回***、***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受理费120元,二审受理费80元,共计200元,由***、***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