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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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博弘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砀山县宝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博弘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定做款70224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56元,由原告安徽博弘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6-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