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盘山县明华苑小区2-4-401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