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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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622元,由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3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