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龙岗鼎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天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漯河市天美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舞阳县人民法院(2019)豫1121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

二、山东天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与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履行2017年6月11日签订的协议书。

三、驳回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2000元,由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天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各负担16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山东天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2000元,由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天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各负担16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5-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