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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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黄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泰兴市兴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江苏中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泰兴市黄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