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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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陕西宁陕县秦南菌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宁陕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陕西宁陕县秦南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陕县XX村的房地产,其中:土地面积2154.63㎡、房产面积2083.72㎡(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18宁陕县不动产权第0000095号); 二、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陕西宁陕县秦南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以实际执行清单为准); 三、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所持有的陕西宁陕县秦南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共计50%股权份额,其中:***股权份额42%、***股权份额6%、***股权份额1%、***股权份额1%。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