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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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03执2820号 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葛明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19)辽0103民初145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沈阳佳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葛明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