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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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天祥·健台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使用的由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压片机中的主传动涡轮减速器进行证据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证据保全申请费人民币30元,由申请人上海天祥·健台制药机械有限公司预缴。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