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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粮集团盱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天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江苏甘泉山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原告江苏甘泉山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8年11月3日签订的《购销合作协议》。 案件受理费50160元,减半收取25080元,由原告江苏甘泉山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负担25030元,被告***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160元。 |
裁判日期 | 2020-4-6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