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福安营业部 福建乡村有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杨曦 |
| 裁判日期 | 202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