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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缙云县天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缙云县天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40元,减半收取计1170元,保全费1030元,均由原告缙云县天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4-29
发布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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