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西飞世纪门窗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昌达玻璃有限公司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金盛鸿业(北京)铝业有限公司 北京聚源瑞溪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朝熙众人环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西飞世纪门窗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支付定作款14486.64元、代付款513000元; 二、北京西飞世纪门窗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赔偿利息损失(以527486.64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1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83元,由北京西飞世纪门窗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