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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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博浪柯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终214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博浪柯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晓富,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积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奇灿,经理。 上诉人上海博浪柯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积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7民初158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按上诉人上海博浪柯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陈玉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